网民投诉引发“交警形象大讨论”
交警与网友:七百热帖网上交心
特邀嘉宾
市公开办副主任 张基明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何夏行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教导员 金德皋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席建中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胡雁江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程祝明
一大队综合室副主任 顾晓东
一中队中队长 陈振华
二中队中队长 徐显忠
三中队副中队长 颜威
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陈俭
一中队警官 孙 杭
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正红
策划 朱家华 刘胜平
主持人/撰稿 刘胜平
摄 影 钱启仁
技术支持 金华新闻网
主持人:
各位金华新闻网网友,大家晚上好!非常高兴你们光临金华新闻网———在线访谈、胜平接待室,今晚我们请到12位嘉宾,他们分别是:市公开办副主任张基明,何夏行(大队长)、金德皋(教导员)、席建中(副大队长)、胡雁江(副大队长)、程祝明(副大队长)、顾晓东(综合室副主任)、陈振华(一中队中队长)、徐显忠(二中队中队长)、颜威(三中队副中队长)、陈俭(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孙杭(一中队警官),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正红。
今晚12位嘉宾将围绕对违章停车的查处量、范围过大,没有疏堵结合;对交警的执法态度不满,觉得过于冷漠,没有充分解释;对某些违法行为管理不够严格,如夜间大货车进城、超载车的管理等问题进行网上沟通交流,并接受网友网上投诉及法规、政策的咨询。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踊跃发言。
公平执法成热点
200号以内小车违章有否处罚?
网友“红外线” :请问市公开办张主任,能否定期对特权车的违章进行曝光?在交警的执法中,200号以内的小车有没有被处罚的?听说200号以内的小车违章是统一抹去记录的,是否如此?能否对200号以内的小车和警车的违章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定期曝光?
网友“凤凰涅磐”:检举警车、200号以内市府小车、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车违章可否有加分呢?
网友“zchaha”: 听说100号内小车闯灯被拍都是自动消号的。100号内的闯红灯,不知道有没处罚?还有,要是遇上甲A01,甲A02,甲A03,wj01打头的车违章,你们怎么办啊?
网友“尖峰山”:中央号召发展和谐社会,就是说要强调社会的公平、公正、违法必究,但现状是交通违章往往特权车辆比较多,正人先正己,老百姓才会心服口服,才会配合交警共同创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市公开办副主任张基明:首先,欢迎你对小牌号公务用车行车情况进行监督。据了解,现阶段除对少数违章特别严重的车辆曝光以外,对200号以内的车辆以及其他车辆违章情况均没有进行曝光。今后如有发现200号以内的车辆有违章情况,欢迎大家向我们公开办投诉举报,或直接向交警部门举报,我们一定会督促交警部门秉公处理。
大队长何夏行:100号内小车闯红灯被拍等可以自动消号?我都没听说。除了视察工作以外,其他都要接受处罚;部队车辆违章,我们实行的是抄告制度,我们将违章数据转到警备司令部,由部队自行处理。
交警如何处理亲友熟人违章
网友“猫猫没蛀牙”:何大,你是不是有个小舅子啊?听说你小舅子的车从来不会被罚款哦,有这事不?
网友“3Gun”:有时候我觉得交警在判罚的尺度上还不是很规范。比如有些时候判罚的轻重程度、判罚与否完全在于当事交警一个人。这里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因为对方是认识的或者是其它原因而有不同的尺度。
网友“晕倒”:交警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同样的违章,交警遇到熟人就可放其一马?
网友“可爱的金华”:这个应该是当前我们执法部门的通病,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在各个执法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
网友“形同陌路”:听说有些违章罚款经过你们的领导签字可以便宜一些的,但对于没有关系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啊!
大队长何夏行: 确实有个小舅子。有兴趣的话明天到我办公室,我帮你查他一共罚了多少钱,再由你公布结果,估计相信的人会多一些。
也许是一种社会现象,单位内部发现有这个现象是要处理的。
副大队长席建中:法律本身就规定执法者处罚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自行制定处罚标准,浙江省正在制定之中,相信不久将会出台。但是即使出台也不可能像商品一样一物一价,还会有自由裁量权。
警车违章怎么办?
网友“冷落关河”: 市民拍的警车违章能否作为违法依据?
网友“一小虫”:经常看到警察叔叔的车违章,如果普通百姓给拍下来了,能否作为违法依据呢?
网友“郁闷有罪”: 我经常看到有交警晚上吃夜宵后酒后驾驶,我看见的当然没穿警服,但开的都是交警的车。还有,你们要真是认真负责,每天去江南煲庄、五一路蹲点就是了。
三中队副中队长颜威:提问都会公平回答,对你的问题首先我认为不可能,因为我们的警车不值勤时都统一停放,如真的发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市公安局督察队举报。
大队长何夏行: 可以。如果不相信我们,顺便给市公安局督察处也发一份。
交警与罚款
交警有罚款任务吗?
网友“ONS”: 为什么交警有罚款任务?每月每人500张单子。执法的目的是什么?
网友“红外线”:我想批评教育也应该属于纠违吧?但我们听说的都是罚款数额的任务或指标。
网友“绝非偶然”:每个交警纠违数字是有的,每月不少于400次违章通知单?
大队长何夏行:罚款任务是没有的。根据省厅交管局的要求,我们每个民警(包括领导)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纠违任务,这是我们考核民警上路管事与否的一个措施。如果没有这个要求,就有一些人,人在岗位上,但不管事情,也许有的人会说他好,因为他不处罚人家,自然没有人会说他。
罚款的数量及去向
网友“古道西风”:我星期天到马涧摘杨梅,在路口车子阻得一塌糊涂,但就是没有看到一个交警的影子,所以大家下了一个结论:因为这里没有款子罚,所以交警不可能会来执勤。请问交警执勤的动力是什么?交警的奖金是不是与罚款挂钩?你们的罚款返还比例是多少?
网友“山梨毛虫”:请问交警一年罚款的累计是多少,平均摊到每个市民头上是多少,同比每个市民的平均交税额比例是多少?
网友“duxiao”:我想知道现在这么多的罚款都用在啥地方?钱的流程是什么?罚来的款我想应该属于公共财产吧。对公共财产就像税收、基金一样,应该公开使用途径。
网友“zchaha”:请问公开办主任,交警罚款明细,应该公开吗?老百姓有权知道吗?一年一共开多少罚单啊?
网友“形同陌路”:请问何大队长,你们每位民警有没有规定一个月必须罚多少款或多少个违章数?
大队长何夏行:对这块,我也无法回答得很准确。但我知道,罚款是属于国家罚没款,上交国库。具体怎么使用,能否问一下财政局?对于罚款多少,没有规定,但纠正交通违法是有工作量化的,每月不少于400次。
市公开办副主任张基明:根据政务(警务)公开的要求,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对交警的执法情况,老百姓当然有权知道,并进行监督。但鉴于目前的技术水平,要将全年所有的罚款情况进行公开,技术上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根据有关规定,可实行局部公开,也可以实行依申请公开。另外要说明的是,交警的罚款票据都是从财政部门按一定的程序领取的,并不是随意领取的。
大队长何夏行:交警的职责是维护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这就是我们执勤的动力。你所说的,换个角度说,可以成立,就是这个路段违法行为多,交警亮相就多。我们的奖金从未与罚款挂钩,但与本辖区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挂钩,一年的工作成绩最主要体现在死亡人数是否超过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数。那就自然不存在有罚款的返还比。
网友“可爱的金华”: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当中,往往都有责任方给当事民警送礼或者行贿的现象,假如受贿该怎么处理?
网友“挪威森林”:以你们交警的工资,是不是每个人都抽得起中华?
大队长何夏行:我们中间的好多同事不抽烟。
教导员金德皋:如实反映,依法处理。
文明执勤很重要
能否多一点人性化?
网友“jhancle”:今天看到报纸上说,国家制订出台了针对公安民警执法的相关处罚条例,当民警违反规定执法时做到有法可依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交警呢?是否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特别是在文明值勤方面?
网友“可爱的金华”: 我希望事故中队的同志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能够多点人性化。
网友“形同陌路”:现在有很多交警的态度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事情找他们处理不花上几个小时或几天的时间很难办妥,总是叫我们等,而且态度还很凶。建议大队领导能否在这方面多下点功夫,能否让老百姓少跑点路,少花点时间。
大队长何夏行:你提得很好,有的时候我们的同志每天要处理三四十起交通事故,说的做的比较机械,甚至有时候会让你觉得很生硬。如果有这种现象,在此向你道歉。
这次我们的形象讨论,这也是一个主要的方面。经过形象讨论后,我想我们的同志会体现出更多的人性化。
教导员金德皋:只要存在问题,我们一定整改,谢谢你的监督和支持!
事故处理能否落实?
网友“形同陌路”: 我在4月份出了交通事故,当时双方都受伤住进了医院,五月份都已经出院了,可是到交警队一点消息也没有,没有做笔录也没有什么事故责任认定。去催了几次要求处理,交警说对方不来,叫我们等,可是都过了两个月了,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网友“形同陌路”:颜副队长,Z警官是你们3中队的吧。他的态度很不好,有一次车扣了没开单子,去找他处理,办公室的一位小姑娘帮我联系后,她告诉我Z警官叫我在那里等,结果等了好几个小时,而且回来时的态度很差。
网友“可爱的金华”:我上个月出了事故,现在还在医院住着,欠着四五千元医药费(对方全责)。可是问对方拿医药费却是那么难,问当事交警就一句话:“你自己先垫着,到处理的时候他会赔你的。”万一到时候对方说现在没钱,那我怎么办?
三中队副中队长颜威:明天早上我在办公室,请具体跟我面谈,我会调查清楚,再给你答复。
大队长何夏行:这个情况能否给出此事的详细资料?也可以在明天上班时与事故中队长陈俭联系,2471399。
教导员金德皋:我大队辖区事故较多,民警手上事故也较多,不一定对得上号,希望你明天到我大队二楼207室向事故中队长具体说明情况。
如何做好教育与罚款相结合?
网友“mghcyx”:为什么交警罚款都按上限罚,而从来看不见使用教育警告等交通法规上明文规定的处罚手段?
网友“可爱的金华”:请问:我们的交警是以教育为目的还是以罚款为目的?好像我们金华的交警同志对以教育为目的这个概念很模糊,动则罚款,以至于每次在路查中,都能听见群众的漫骂之声。如果本着以教育为主,对初犯的小违章,或者对交通和行驶不造成大问题的,就应该不以罚为主,而应该经教育、劝说之后放行。
大队长何夏行:你的建议我们会采纳。现行的交通安全法的罚款额度与原来的条例相比,确有大幅度的提高。也许罚款额度高了,使人在交通违法的时候会掂量自己的荷包,不敢轻易试法。现在大多数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不遵守交通规则是违规,不知道现在是违法了。教育是一个方面,一定额度的罚款也是一种手段,我想大多数人对我们对严重违法行为处以高额罚款的措施是赞同的。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我们也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
暗中执法 是否合理
网友“y2314000”: 在新疆,政府规定交警执法必须在明处,不得躲在隐蔽的地方。请问有什么想法?
教导员金德皋:关于“暗中执法”问题,以新疆和北京为代表的交管部门有着不同观点,前天我支队邓先辉警官在《金华日报》上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希望你去看一下。
协警有什么权限?
网友“我本小马哥”:请问协警有多大的权力?
网友“恐龙爸爸”:请问(1)一个交警带上一个协警,就可以上路执法了吗?(2)公安部不是说要清退没有执法权的协警,但我们金华的现实是协警成了第二交警,而且人数还在增加,这是否是金华特色?
教导员金德皋:协警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民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教导员金德皋: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一个交警可以作出200元以下(含)罚款或警告的处罚决定。二、公安部清退的协警范围不包括交警部门的协警,直属一大队的民警编制还少于8年前的编制,在这8年中,车辆在成倍增长,城市道路总长度翻了一番多,以协警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实在是无奈之举,与罚款无关。
(本次对话内容众多,因版面所限,不能一一刊出。读者如有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可继续与本接待室联系,我们将进行反馈 。 ———胜平接待室)
2. 酒醉开车 如何界定
网友“古道西风” : 《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我的问题是:一、你们是怎样衡量驾驶员是处于醉酒状态的?是依靠你们的主观判断还是强制他到医院测量? 如果是到医院测量,那么标准又是什么?二、如果一个驾驶员开车到外面饮酒后,可能会开车回家,而此时有人向110举报,说有人酒后驾车,你们会不会以他必然会发生酒后驾车为由对他作出行政处罚?(注: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我希望能得到你们认真负责的回答:)
副大队长席建中:醉酒标准是血醇浓度超过0.8毫克/ml(含)。检验方式为酒精测试仪测试和检验体内酒精(抽血化验)。第二个问题,我们认为,首先,他有饮酒后驾车行为;其次,他的血醇浓度符合上述标准。
3. 罚款滞纳金问题
网友“默”: 我在点击市交警队网站时发现,自己在2004年12月21日20:50时,在文化路口违章停车的数码拍照。自己根本不知道,而且没收到过罚单。这一晃快半年了,交警队没有任何的罚款通知,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那么,这样的滞纳金,是否该交呢?
大队长何夏行: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因为那是交通违法通知书,有两个含义:一是说你的停车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二是将到哪里去接受处理,这和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是截然不同的。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逾期不缴纳的,将收取滞纳金。
大队长何夏行同志: 可以的,如果他收到的不是处罚决定书的话,就无需缴纳额外的滞纳金。他所收的是违章停车造成的交通违法通知书,超过期限没有滞纳金一说。
你让他抓紧去办理,如果时间太长,真的会变成一辆报废车。
4. 路上纠违 可拦几辆
网友“张弛6981” :路上纠违,为保持道路畅通,是否不能同时拦截两辆以上的车辆罚款?如拦截两辆以上,是否算交警违规?
三中队副中队长颜威:按照省纠风办规定,交警纠违时,拦截车辆不能超过5辆以上,2辆以上5辆以下不算交警违规。
5. 针对某类车的意见
a. 出租车
网友“卡内齐古哈” : 市区出租车虽然涣然一新,但是他们的车技可以说是让我汗颜,每次乘坐,只给我一个感觉:飞驰。无论是在车流量高还是低的时候,他们都能施展飞车技艺,让我真正感受到时间就是金钱的真谛,但是,在理解他们求财偌渴心理的同时,我也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心;我就这个问题想请问何大,你们对市区飞车的出租一族有什么看法?而后又会有什么举措呢?
网友“竹竹木木” : 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形象窗口,但是,某些出租车司机抢道严重。下雨天不顾路上的积水,仍旧高速驶过。建议有关部门对出租车司机加强素质教育。
网友“可爱的金华” :开出租车的司机都这样讲的,只要出事情的时候自己不死就好了,反正不要扣车,保险公司都会赔的。所以,他们都开飞车,出车祸的也大都是他们。
大队长何夏行:同感。对这类现象,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但要杜绝这类现象,关键在这些驾驶员个人素质的提高,他们把人的生命看得比钱更重要的时候,也就是这类现象杜绝之时。
b. 运钞车
网友“大地广阔”:
我在街上看到一辆车,很奇怪,如果有车不给这辆车让道 ,这辆车会拉警报,还用对讲机骂前面开车的司机,这么霸道。我发现这辆车没有任何标志,觉得好像是银行运钞车,我想知道这辆车的做法是不是违犯了市区的交通规则。
大队长何夏行:能告知这辆车的号码吗?如果真的象你所说的银行运钞车,经过公安部门审核允许安装警灯警报的话,它在执行任务时有权使用警灯警报,其他车辆要为其让行。如果不是,那就另当别论了。有这辆车的号码的话,我们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7. 短信查违章 收费莫太高
网友“sirying” : 能够通过手机短信查询自己的违章信息,这实在是金华交警部门的一大创举,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百姓了解自己的违章情况。但问题是,现在的这个查询费用是不是有点高了?好像是每条0.5元,我有次查了,本可以一次性回复的信息竟分成4条回复,这样查一次就要2元或4元钱了,我觉得这样有乱收费之嫌,因为这是有车者本应具有的知情权却需要以高额的短信支出为代价。
8. 异地违章 当场交罚
网友“人肉叉烧包”:温州驾驶证,在金华因不带头盔被罚款,钱当场交,符合规定吗?
副大队长席建中:可以当场交纳罚款,数额在200元以内。
9. 调查人员 一人即可
网友“雪原”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章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可现实生活中,怎么就一个人办理 呢,这算不算违法或违规。
教导员金德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10. 事故出警时间问题
网友“形同陌路” : 请问交通事故要求交警几分钟之内赶到?
教导员金德皋:白天5分钟之内出警,晚上10分钟之内出警,每公里2分钟必须赶到现场,但由于有时候同一时段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交警受警力制约无法及时赶赴现场,加上现在一些车辆对处警车辆不让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出警的速度。
11. 超速怎么算
网友“形同陌路” :请问,车辆超速按超过时速多少开始算?
教导员金德皋:主要按限速标志算。
大队长何夏行:超过限定时速称之为超速,按《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受到处罚。
但为体现教育与处罚并存,本月28日之后,超过限速10千米/小时以上才受到处罚(黄牌照车辆除外)。
12. 自由裁量权
网友“jhwyt” : 关于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按理说,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当场处罚时都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即可以根据违章情节轻重自行决定处罚手段或罚款数目,可是现在似乎都搞一刀切,全部按上限,只有大队领导才能签字,也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有没有这么一说?
教导员金德皋:据我了解,路面民警在现场处罚时基本都没有按照上限处罚,极个别严重违法情形除外。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罚款额度超过200元的,必须由大队领导审批,这是对自由裁量权的一种限制。总比谁都有权决定好。
11. 一般事故的标准
网友“雪原” :请问何谓一般事故?在事故过程中有证据如血衣有用吗?
教导员金德皋:这是以前的划分标准,现在没有“一般事故”一说。
12. 停车问题
网友“jinhua19”:人行道上的白线上停摩托车会不会被开罚单?我听说那是给非机动车停的,摩托车是机动车是不是因该停在路边的白框里? 我觉得如果这样的话那汽车不是没窝了?还有个建议,就是对那些不能停车的地方请放上禁止标志。否则,停习惯了(颐高广场边上那里), 大家都以为可以停了。
一中队警官孙杭:人行道上的白线内是可以停摩托车的。关于汽车,我们在有条件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内都划有汽车泊位。汽车不允许停在摩托车和自行车的停车线内。我们已在市区各主要道路都设立了禁止停车标志,希望大家能够引起注意。 (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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