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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网友热议“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本主题由 刘胜平 于 2008-9-4 09:20 解除置顶

读者网友热议“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详见:http://www.jhnews.com.cn/jhwb/2008-08/29/content_244314.htm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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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网友热议“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 2008-08-29  来源: 金华晚报
    核心提示:
    由北京市工商局推动下的“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的网店新规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7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明确从今年8月1日起,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查身份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了服务,将受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的这个新政策刚一露面,就引起了广泛关注。8月3日,金华晚报胜平接待室针对“网上开店要办营业执照”问题展开了民生话题讨论。市民、网友对此问题反响热烈,许多市民、网友集思广益,积极思考对策。同时给记者发来短信、帖子、信函提出看法和建议。
    网购者增多网店火暴     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坐在家里用鼠标购物受到越来越多网络用户的认同。而电子商务的监管仍是网购市场的焦点话题。网购市场的急速扩大也在促使政府把电子商务的监管提到议事日程当中。
    热衷网购的网民日趋增多,网店也因此火暴,网购已成为流行的消费方式。一份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在2007年6月突破了1.62亿,其中25.5%的中国网民有过网络购物经历。坐在家里,晃动鼠标,轻轻一点,称心的商品便可以送到家门口,不但消费方式方便、快捷,同时消费者还总能享受到在实体店难以遇见的折扣,经济又实惠。
    据了解,淘宝、易趣、拍拍是典型的C2C(个人对个人)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它们为个人与个人的网上买卖提供平台,用户只需要提交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并且通过网站的身份验证,就可以开店做生意了。
    C2C是我国网络购物的主要方式。2008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达291.1亿元,其中C2C交易额271亿元,占93.1%。C2C较为活跃的原因是它是传统实体店的补充,让消费者与消费者相互自主地进行商品买卖。
    C2C的交易模式与实体店交易迥然不同,网上交易的一个重要优势是成本低,价格低廉。网店店主们多数是微利经营,办理执照及其后续费用必然会增加交易成本,这使网店经营面临新的压力。有人说,网店的好日子不多了。
    与此同时,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有关网上交易的投诉也已成为十大投诉之一,其中有关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投诉就占30.2%。
    北京出台网店新规
    从今年8月1日起,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对外公示“身份信息”。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正式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无须办照”仍被保留。
    营利性电子商务必须办照。正式意见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经营,否则将按无照经营查处。但“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以不用登记注册。

    网上开店办证将在全国推广
    北京市工商局的这个新政策刚一露面,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这是国内第一个对个人网店提出监管的政策。面对诸多网友以及个人网店店主的一片非议,工商系统的态度却异常坚决。
    7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要求工商系统提前做好准备,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首先进行试点,今后将进行全国范围推广。
    周伯华指出,目前网上交易不断增加,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要熟练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他表示,我国20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了1.7万亿元,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他表示,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因此工商部门要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应对经济发展的需要。
    重庆将出台网店办执照规定。在重庆地区以营利为目的开网店将要到工商局登记办照。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重庆工商部门已出台《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监管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开网店必须到工商局登记办照。相关规定也将出台。
    上海工商拟通过监管淘宝等平台实施网店新规。上海市工商局正打算通过一种似乎更为有效的方式推动网上卖家开办营业执照。上海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称,工商将直接监管网络经营者(即淘宝、易趣等),再通过网络经营者管理每个网上卖家。
    浙江海宁开出首张网店经营执照和第一张网络无照经营的罚单。7月17日,一则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浙江已经开出省内第一张网络无照经营的罚单,海宁盐官的王先生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名叫“问问”的网店,经营的商品有手机、MP3、手机挂件、手机充值卡等。工商人员在查实王先生并未进行工商注册,对其进行了查处。7月15日,市民徐东海从盐官工商所领取了网上营业执照,成为该市首个领取执照的网店经营户。

    金华尚无硬性监管计划
    如今,开网店已成时尚。网上开店的程序也很简单:进入专业网站,点击阅读条款,填写个人资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进行实名确认,等对方确认后,再点击“免费开店铺”,几分钟后,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
    目前,金华市有多少网店经营者尚无从考证,但记者从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商注册分中心了解到,截至8月27日,金华市本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店已办理电子商务网店营业执照17家。不过,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网店至今无一人前往办理。据工商注册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没有接到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怎么办还不清楚,目前暂时不动,等待国家详细政策的出台和北京市的实施效果。
    据了解,和实体店的注册不同,网店注册对工商部门来说也是新生事物,在注册后以及后期管理等方面会遇到许多新问题。
    广东网店暂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广东省和广州市工商部门最近表示,目前没有接到通知,因此网店暂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暂时不会参照执行,但会加强这方面研究,并密切关注北京新规定的影响和效果,同时也要看国家工商总局对此项新规的态度。
    杭州工商局称暂不跟进北京网店新规。针对北京工商局拟推网店新规引发热议一事,杭州市工商局局长章建成最近在参观淘宝公司时作出明确表态,称杭州工商局暂不会跟进北京的该项政策。
    温州暂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温州市工商局注册处有关人员透露,目前该市还没为网店办理过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有关人员承认,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这个“度”较难把握,目前没有可以操作的标准。

    11名专家提议新规缓行
    7月30日,由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上,来自社科院、国资委、互联网协会以及学界的11名专家联名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北京工商应暂缓执行网店新规。
    会上,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本富认为,中国网络零售还处于萌芽阶段,北京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为时过早。
    国家信息化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姜奇平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说:“根据社科院的研究,中国的网络零售目前仅占零售业的1%,仅占电子商务的3%,而且处在每年百分之百增长的培育期。”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则认为,规范网店的前提是不能增加经营者的负担,不能增加交易成本,现在应该推行的是免费备案制,而不是收费许可制。他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建议北京工商应该暂缓执行网店新规。中国互联网协会学术专家胡钢甚至建议,应该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把在网上进行的小额贸易排除在无照经营之外。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就业一直是大问题,而代表改革最新趋势的是充分鼓动个人积极性却不占用国家庞大资源就能解决千家万户就业问题的网络平台。淘宝等C2C(个人间交易)网络平台是解决群体就业的最佳方式。

    正方:新规可净化网购市场
    “星浩缘”网友:这个政策对小卖家影响比较大,对大卖家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网店做大了以后本身就要成立公司,所以办证只是早晚的事情。因此,这政策可以给大卖家减少一大堆靠压价格生存的小卖家,所以这样一来在无形中就给大卖家减少了对手。
    个人认为,现在出台这个政策还是不错的,虽然会打击很多刚创业的人,但网购市场不可能永远像现在这样。现在很多买家不敢在网上买东西,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怕被骗,导致骗子诞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网上经营不要任何费用,也不要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核,而且很难抓到他们。所以出台这一政策不但可以有效地筛选一批有质量的网商出来,而且还能大幅度净化整个网购市场。所以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我是很支持的。
    市民徐先生:以前在网上买东西就觉得很便宜很方便,但因为网络的不真实不确定性,消费者往往对卖家的说法不够放心。我同事曾花60多元从网上买了一台眼部保健仪,结果送来的却是一个鼠标垫,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网店办证以后,诚信上起码有了保障,不会乱写广告做夸大甚至虚假宣传,以后受骗也有地方可以投诉,对消费者来说是多了一层权益保障。
    “55327”读者:新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骗子的活动空间,提高网络交易诚信度,有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市民陈小姐:家中许多商品都是从网店“淘”来的。今年6月,买了一套衣服,款式不错,质量却很差,穿了几次就变了色,和介绍的完全不一样,却无处投诉,只好自认倒霉。听说网店新规,我非常高兴,觉得总算能约束卖家了。
    反方:网店优越性尽失
    新浪和网易分别发起的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网民担心网店新规影响个人就业,不赞同网上开店要办执照。搜狐网站进行“你认为网店是否应该办理执照?”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近八成网民认为“不应该,目前行业需要扶持”,近九成网民认为,这会打击网民网上开店的积极性。腾讯科技进行了网店新规的调查,调查显示,17165名网友投票反对网店新规的推行,占整个投票总数的80.20%。
    网民不赞成网店新规,其中反应最强烈的自然是卖家。原因有二,一是没有配套的行政规定,执行起来有随意性。二是莫须有的费用会产生,如个体管理费、登记费、年审费、订报费、公告费等等。卖家们都表达了同样的担心,办个执照其实也没什么,最怕的就是以后的税收。
    “好聚好散”网友:网店就是以管理成本低廉,从而降低商品价格,才有了竞争力。如实行那样的管理,势必抬高成本,使网店失去优势。管理加强,并不能实现完全杜绝网店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实要避免不法店家的横行,应该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安轲”网友:本人有一家网店,而且是一个只卖个人闲置物品的卖家,商品数量尽管达到了将近300件,但每月的实际销售额却是少得可怜。我又是一名上班族,之所以开这么一个网店,完全是属于一种业余爱好,给自己平时松散的生活偶尔带来一丝做老板的快乐。而且,我也相信,在这个交易平台中,有很多人与我是一样的,对于自己的网店存在,并不要求其能给自己多少的收入,仅仅是一种娱乐性的。所以,当为了整顿网络交易秩序而进行所谓的收费时,这对于我们这些并没有多大实际收入的网店主人来说,其打击将是致命的。就本人来说,如果本人所在的地区将展开统一收费的话,本人的网店肯定将结束长达3年的生意而关门。
    本人觉得,尽管在这个混杂的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着一些非法卖家,甚至是虚假的卖家,但管理部门不能也不应该在短时间内,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毕竟,网络卖家的存在总能给予平台创造财富的,因为对于卖家而言,很多时候,店主除了扮演卖家的身份之外,更多的则以买家的身份出现的。我们的管理部门不应该因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混乱就惧怕,也不能因为某些小人的网店欺骗行为而无序地整顿,从而影响大多数其他卖家的利益,对于新生事物,管理部门更多的应是扶助与正确引导,而非封杀。因为,也只有如此,才能把中国的网络交易市场引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muwawa”网友:缴税以后网络奸商就不奸了吗?具体还是要看怎么个收费方式。就算在街上开店,税收形式也不同。其实我觉得应该向淘宝网收费。
    “人生若只如初见”网友:我也是一个网店卖家,而且是一个只卖个人闲置物品的卖家,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店主,卖的东西本身就无利润可言,再收税自然就不会开了。
    “ufo2003、heiio1201”网友:小鸟不可拔其羽,小苗不可摇其根。如果实行新规,我就关闭淘宝店。
    “cdmaseller”网友:现在就业这么困难,如果工商局还只是为了收钱的话,就不应该了。办执照,也需要简化程序,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
    市民赵小姐来电:选择开网店是因为这种经营方式易操作、成本低。如果以后要办理营业执照缴税,网店的优越性没了,就只有选择放弃,何况注册手续将是更大的麻烦。
    “dwq07233791”网友:最好保持现状,也许让它自由成长将来更好。网店的卖家大多都是收入中低水平的人,很多人都是通过网络平台给自己增加点微薄收入,这种新规会扼杀很多人的美好梦想。
    “姿态”网友:售后服务应加强,投诉要有渠道并给予解决。卖家的成本提高,势必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找漏洞,最后影响的还是消费者,同时也影响资金缺乏的创业者就业。
    市民梁小姐:两年前即将大学毕业时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化妆品小店,尽管小店经过两年的发展,规模达到中级水平,多少有点实力,但如果按照新规,注册、纳税、缴费,就会一下子加重经营成本。网上开店也是一种创业形式,如果现在开网店的门槛也提高了,就业恐怕就更难了。
    手机137×××××367读者发来短信:我认为,大小卖家应分开对待。五钻以上卖家要办,以下的暂时不办理。为维护网络交易的正常经营秩序,我认为那些在网上卖假、卖仿、卖侵权商品的卖家才是工商部门要整顿治理的重中之重。
作者: ■文/图 首席记者 刘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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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两费后”“会费”成为工商收费新重点

  工商局本是由国家公务员组成的行政执法部门,个体劳动者协会本应是由个体工商户自愿组建的社会团体。作为民间组织,协会本应履行“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独立自主地开展协会工作。

  可现实情况是,在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工商局与其名义上挂靠的社会团体都是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工商局即可以监督管理的名义执法,又可以假借社会团体协会的名义收费。尽管中国宪法和国务院的相关条例都明文规定“结社自由”,但事实上,凡是到工商局登记注册者无不遭遇“只要办照就是会员,就必须要先交会费”的现实情况,而首先要交付所谓的会费竟然成为工商局办照和年检的先决条件。

  因此,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出现一种非常奇特的,在世界范围内绝无仅有和独一无二的怪现象;不管你从事什么样的职业,也不管你做多大的买卖,只要你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年检,你就必得毫无选择的被迫缴纳有去无回的所谓会费,首先要满足于这些登记监管特权部门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欲望,你才能够顺利的登记注册领取到营业执照或通过年检。

  当前,在工商局内外摆设的所有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牌子,其绝大多数都是迫于社会舆论而在最近几年迫不得已装饰出来的。可以断言,在全国范围内所有个体劳动者协会牌子的设立都与个体工商户自身毫不相干,都是工商局为了做表面文章用来欺骗社会摆样子用的,其唯一的用意就是借以显示证明如此虚假“伪协会”的存在。

  2007年,国务院曾经下发了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明确规定,文件要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人员分离、政会分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财务分开,财产独立。此项决策无疑将彻底终结工商局等特权部门多年来假借社会团体之名以权谋私,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现象。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目前为止,仅有少数省份有所改善;做的最好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些地区已经注销了名不副实针对个体经营者毫无意义的“个体劳动者协会”。而其它绝大多数省份对此都无动于衷,还继续利用工商行管理职能,迫使个体经营者填写《入会申请书》,造成个体经营者“自愿”入会假象,然后继续收取所谓会费。

  长期以来,工商局假借协会之名针对个体经营者强行摊派收取的所谓会费,即不受监督也不用之于协会。毫无疑问,那些省份收取的所谓会费数额最多,那里的社会风气就最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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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是谁呢.....
=_= |||  人生就橡壹場旅行 不必茬意目的地 茬呼的是沿途的風景和看風景的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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