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赔偿这笔钱吗?
仰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下,我是在一家工厂开车的,在今年的5月24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直到8月份才把这件事情处理完,其间产生 了10000元的费用,其中7000块通过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了,剩下的3000块钱因为保险公司认定为不合理费用,所以不于理赔,后来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为主次责任,我负主要责任,所以这样子的话,,对方承担了1000块钱,剩下的2000块钱,现在公司要我自己全部承担,我想问下,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我是因公外出,并不是我自己私自开车出去的,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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