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起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告中港浅水湾业主书
各位业主兄弟姐妹们不知有没有看到过关于昆明一楼盘延期2年不交房的帖子(
http://bbs.jhnews.com.cn/thread-417074-1-1.html):这个楼盘存在 “一房多卖”、开发商用已经出售的房产抵押骗取银行贷款并抽逃、挪用资金的问题。而“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仍没有动静。去催,售楼小姐换了一拨又一拨,总是得到恶声恶气地答复,开发商也避而不见,好不容易找着了,就虚应一个交房时间敷衍”的描述与我们一些业主的遭遇非常相象,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警惕:诸位有按时拿到房子的吗?
比如浅水湾二期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07年6月30日,现在逾期一年多了,开发商仍然没有按合同发出书面交房通知的意思。据初步了解,部分急于用房的业主自己到开发商处办理了交房手续,也没有拿到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违约金。没有书面交房通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是:万一房子出现什么问题,开发商可能会说,是你自己急着要,我又没有通知你交房。那岂不是被动了吗?
还有业主反映,今年自己主动去办理交房手续时,营销部提供的有关材料落款时间居然是07年6月30日,而不肯改为实际交房的日期!那怎么证明开发商是逾期交付的?拿什么来向他们催讨逾期交付违约金?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可以交房了,那么开发商为什么不肯提供一纸书面通知?他们想干什么?这里有什么内幕?如果按合同,这样他们每天要增加数千上万的违约金支出,这对他们自己有什么好处?对这些问题,与买房时的热情不同,营销部和售楼部的小姐们解释不清楚,只是称“领导”怎么说她们怎么做,但她们又不肯提供领导的电话。从这一点可以肯定:中港浅水湾的开发商是不讲诚信的,是没有把我们业主放在眼里的。
法律界人士告诉我们,民事诉讼是有时效的。也就是说,一定时间之后,不要说违约金,就是逾期不交的房子本身,连法院都不支持你拿回来的请求了!而万一也碰上前述昆明楼盘的情况,房子最后是不是我们的都很难说了(因为银行等也是债权人)!这是我们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的呀同志们!
鉴于开发商此前的消极表现,我们不能对他们会主动来解决这个问题抱太大的希望。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大家要增强紧迫感,团结起来,用合法的手段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有“反正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业主涣散软弱正中开发商下怀,为了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人人都应该积极献计献策并行动起来!在此特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1. 通过口头、张贴、论坛发布等各种途径途径,将我们这个群号广为告之,发动更多的本小区购房者加入,以便交流维权,人多力量大。大家可以向群主提供电话和被侵权情况,便于统计和联系。
2. 积极向有关部门如建设、工商、乃至党委政府、媒体、能影响金华范围的论坛贴吧、准备购房者等实事求是地反映我们的遭遇,利用社会舆论向开发商施加压力。
3. 尽可能利用各种关系,查出并公布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查出延期交房的真正原因(房子是否通过了验收,合同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备案合同是否是你的名字--据悉可到八一南街经济开发区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查询82055957),直接找他交涉。尤其金华当地的业主可能应该多利用方便的优势,有空多到总部去质询。如果可能,大家约个时间,一起去讨说法。也可以考虑联名写材料上访!
4. 注意保存证据。如果以上办法无效,我们只能采用法律的手段分别或一起告开发商!
兄弟姐妹们,让我们团结起来,捍卫宪法赋予我们的神圣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