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纠正永康市建设局的违法行为
永康市人民政府推行的小区道路硬化工程,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工程,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拥护。作为该工程的职能管理部门的永康市建设局理应维护好、管理好、监督好,把这项民心工程做的更好。但是永康市建设局在组织飞凤路至松石路交叉口地块硬化工程施工过程却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施工问题,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按照规划要求飞凤路至松石路交叉口地块硬化工程两屋前后之间距离为10米:5米为水泥路,5米为绿化花坛。永康市建设局组织该地块大部分地区的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划要求施工,但在该区块的飞凤路207弄8幢1号和飞凤路207弄6幢2号两屋间的施工就违反了《规划法》的规定,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人员某某与飞凤路207弄6幢2号户主吕某有着某种交易关系,擅自将飞凤路207弄6幢2号吕某一侧的5米道路做成6米多。道路硬化完成后,吕某又将道路阻隔占为己有,不让他人通行,引起了人们的愤怒和不满,大家纷纷要求建设部门按照规划进行施工,纠正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永康市 建设局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