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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又写错了吧?

晚报又写错了吧?

引:2008.8.6 第5版  狗咬人事件

摘自原文(部分):
   昨夜7时20分,市区陆师傅开车带家里的两条狗出去遛狗,就在从市区江南雅苑小区到市民广场五六百米远的途中,车内的一条大狗突然发飙狂咬人,陆师傅父女两人被狗咬伤,女儿陆小姐因伤势严重住进了医院。…………记者走近看时,只见车内有两条狗,一条个头粗壮的灰黑色大狗睁眼看着外人,另外还有一条个头小些的白狗,两条狗都显得有些烦躁不安,在车内来回转动…………正在此时,市区一家宠物医院的一吴姓宠物医生刚好路过。吴医生过来观察了一番,发现两条狗都带有项圈和狗绳,他叫现场巡防队员和围观人员暂时先回避,……据吴医生介绍,发飙咬人的大型犬叫“哈士奇”,另一只小点的狗叫“萨摩耶”,两条狗都属雪橇狗。


     不知道是上述的 吴医生说错了还是写错了,我觉得稍微对狗有点认识的人都知道那只大的是阿拉斯加雪橇犬,比哈士奇大很多诶~~~那医生基本常识都没的?哎~~~~   再说了,阿拉斯加是很温顺的一种犬,一般不是受到很大刺激是不会自发攻击的。 小型犬不知道比许多温顺的大型犬更具有攻击性呢~~~  攻击性这东西不能按大小来定的~~~   在国外,金毛猎犬还多数是用来看婴儿或者小孩子的呢,按那么说,不都被咬死了?
     总觉得我们国家对待动物真的不是很尊重,毕竟怎么说都是生命。就象前不久,江苏那边一只阿拉斯加因托运箱被砸坏而跑出来,机场的人员竟然用枪给击毙了,按照世界上托运活物的规定,机场是一定要准备麻醉针的,而不是枪!
     我们人的命是命,它们的也一样!希望能够善待动物!要知道狗不是疯子,是人类的朋友,不是受到外部攻击,一般温顺的大型犬是不会攻击人的!这是认识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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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故意来找茬,只是看到文章又想到之前一些新闻,发表下自己的想法~~~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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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养这个,很乖啊~~        我也觉得这是阿拉     

顺便找了资料,供参考:
  从整体外观看,它们面部的表情也不同,阿拉斯加温和,充满情感,小哈友善,调皮,充满好奇。外型上阿拉要比哈士奇和萨莫都要高出很多,属于大型犬,哈士奇和萨莫都只能算是中大型犬.
   阿拉天生友好,富于感情,是绝好的伴侣,年轻时喜欢嬉戏,成年后有所收敛,演变得庄重尊贵。小哈虽然也十分友善柔和,却独立性更强,成年犬能够表现出谨慎和威严。但不管怎样,它们都非常聪明和热忱,都是出色的工作犬。


其实不管什么狗,总觉得2者都不会这样无原无故发狂的~~~别把我们人类的朋友写的象魔鬼一样~~~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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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经常有问题,是家常便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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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己养狗就说狗好

你们自己养狗就说狗好

不想想被狗咬的人,下次你们自己被怎么了,有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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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么样,自己家的宠物狗还是要管好的
对已经熟悉的路,作进一步的打算,对不熟的路,要作退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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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宠物,在中国人命都不值钱!!连人权都没有保障还想有狗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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