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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何逻辑?

此为何逻辑?

在金创业,市区开一小店,置有一车,今有关乎停车一事不明,请教诸位。
      店前有一空地,可停车,近日,金华“创卫”,交警严管,门前停车多次被罚,理由曰:“影响非机动车辆与行人通行”。某日,交警又至,吾与之理论:“此处停车与非机动车辆及行人通行并无妨碍”。交警曰:“创卫需要,尔可去批一泊车位”。吾无语。
     别无他法,恐车无“安居”之处,花1050大洋批来一白线框框,就于原停车被罚之处,停车无恙,吾百思不得其解:“此处花银两之后,就不影响非机动车辆与行人通行了?”
     某日,兴冲冲驾车上班,见白色框框内停有一车,苦寻车主,与之理论:“此为吾之车位!”车主不屑:“放屁!此为公共之处,何成尔之车位?”吾无语,大呼:“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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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的语言表达方式瞒搞笑的,但是事情发生了确实挺郁闷的。咨询一下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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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的是什么部门,我想既然收了费就应该管理,别人停在你的车位上时,在你自己讲了没有用的情况之下,他们就应该为你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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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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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不得别人

楼主可制作一精美标牌,日夜置于白框处,

或再在白框内喷上“自备车位,谢绝停放”醒目文字。

[ 本帖最后由 春天的故事 于 2008-8-1 2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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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可怜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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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楼主的车,肯定是被交警一大队拍的!
很想拥有世界,可惜胸怀不够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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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创收兼得,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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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花银两之后,就不影响非机动车辆与行人通行了?”
此语太可解了:中国之特色,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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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的日子那只有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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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诸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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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收了保护费,买平安.他们收了钱不保护,去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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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原本是件好事,可现在看来象是在做表面文章,根本没从老百姓的实际出发,难怪“创卫”变成了当官人的“任务”,得不到市民的支持,难道“创卫”仅仅是清除垃圾,查查违章吗?难道仅仅是路面上没了垃圾,路边上没了违法停车就“卫生”了?要知道垃圾扫了还会有,违停罚了还要停!要让垃圾变乱扔乱撒为定点投放,你总要让人有“点”可投,总不至于扔点垃圾走上半里地;要让违法停车为守法停车,你总得让车有处可停,有的地段整条街没一个泊位,想想驾车出门办事为找一个合法的停车位得花比办事还长地时间是什么滋味?省会杭州早就是全国卫生城市了,可他们还在千方百计地挖掘潜力,在可能的地方划出泊位,为市民提供方便,可我觉得在金华明明在可停车的地方却偏不让停,是不是有“创收”之嫌?如此不顾民生的“创卫”,不创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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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文章,看来是当官的一大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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