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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不公证的法制

金华不公证的法制

昨日凌晨1时许,有个小偷翻窗蹿入我家行窃,就在他在另一卧室柜子里翻找东西的时候被我们发现,在他落荒而逃的时候,被我们抓获,后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这么明显的盗窃行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居然认定他是无罪的,昨天就放人。其实我既然把小偷交给派出所了,那是否要拘留他,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法制办的回答却是让人无法接受。小偷在逃跑的时候没来得及拿走我家的东西。小偷在他的口供里有这样的话:我爬入他家没有想要盗窃,他们抓着我的时候身上也没有带着他家的财物,我是处于好意,担心主人不安全,才爬进来的………
真恨不得这个小偷被车撞死,太狡猾了,我想不只是我,看了以上的叙述,大家也应该都可以认同他就是一个小偷,而且是非常狡猾的小偷。办案民警在通过彻夜辛苦的调查、现场取证、笔录等工作,于昨日下午把案件资料送法制办,可法制办就是因为小偷上面的那句话而认定,小偷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他的主观是好意,他是无罪的…….太可恶了,这些法制人员简直就是在变相的包庇犯罪人员,是你们这样的法制态度,才使得现如今的犯罪分子如此猖獗。
试问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如果深更半夜,有人翻窗进入你们家,况且在你家的柜子里翻东西,那你是不是还是会认为,他是好意到你们家看看的呢?你是不是还要把他当成你的朋友呢?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这样的处理案件,如何对得起信任你们的市民,如何对得起你们胸前的法制徽章?从现在开始,我就希望,昨天定性这个案子的工作人员,他家哪天也能遭个不速之客,让你尝试一下受害人的痛苦和无奈,你就应该承受那样的痛苦,你才不会睁着眼说瞎话。白痴的法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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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小心小偷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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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法律有没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拘留我想应该没问题吧。如果有,那就是法制部门不作为了或乱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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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哦??浪费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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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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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国家都一样,那些所谓很懂法的,其实都是在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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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若旎 的帖子

非法入室这个罪是有的,只是法制人员就凭小偷的那句供词,就断定他并非非法入室。上面的朋友说得很对,要是亲戚就好了呢。这些人就是太可恨了,真的是希望他们家就进个小偷关心关心他们。在这些法制人员的管辖区域,那些小偷真是要好好的谢谢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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