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因原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征地拆迁办主任童建武(现童建武因涉嫌刑事已被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局逮捕并判刑)违法拆迁、官商勾结、暗箱操作补偿款,严重地侵害了广大被拆迁人的利益,本人的房子刚好在违法拆迁的范围内,故引起以本人为代表的广大被拆迁人的反对并对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为了达到违法拆迁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目的,童建武勾结原金华某银行刘副行长(2003年已被判刑12年)婺城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以2002婺民二初字第487号、488号、489号、490号、491号五个案子为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地把本人列入拆迁的房,拆迁办童建武那里进行拆迁补偿款冻结保全。本人在领取该补偿款之前未收到过法院对该款冻结的129万保全裁定书及明细清单;在拆迁办办理领取补偿款的过程中,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未曾告知该补偿款已被冻结。因此,本人根本不知该款已被冻结,在信用联社工作人员领取本人的拆迁补偿款后,本人被婺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拘留。后因本人当时是婺城区政协委员,在市有关领导及检察院的反对下被释放(有金华市有关领导批示和检察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