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金华市金垒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调查处理
金华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
我公司在2008年8月1日上午10时接到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电话,称我公司浙GT1817出租车于2008年7月30日中午11时10分在市区双龙大桥(南往北方向)行驶过程中,将地面污水溅到坐在另一辆车上(正在行驶中)的人头上。接到投诉后,公司马上通知当天驾驶员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情况基本属实。对此,我公司及驾驶员向这位投诉人表示道歉。同时,我公司对公司所有经营者用短信形式给予通报,要求他们今后在行驶过程中引起注意。我公司对这位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
2.写出书面检讨,并保证做到文明行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向投诉人当面道歉。
4.该起投诉公司移交出租车处理中心按《金华市区出租车经营行为IC卡记分办法》处理。
最后,我们向这位投诉人再一次表示歉意。
金华市金垒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