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映农试站房屋落实问题(一)
胜平大哥:您好!
本人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自己等了4年的新房子,还不能住上,是谁的过错?是否等到残垣断壁了,,,才来可怜可怜我们!!!
4年期间不知道花了多少精力,人力,,可换来的却无期限的等待!!党政府,你们都在干什么!!胜平大哥,这里就从去年这事发展情况开始说起吧,先看看市府部门当初是怎么说的冠冕堂皇!
开发区建设局发表:
胜平接待室:
农试站1#楼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市开发区与市农业局一直在协调处理。由于该问题情况复杂,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的纠纷较多,而且还受政策、资金、拆迁户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因此,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困难重重。现将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安置房的建设及建设资金纠纷问题。安置房建设经市农业局同意由天元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以农试站的名义办理土地、规划等建房手续,安置房建设于 05年6月通过工程主体验收,因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约300万元,致使该工程至今未进行综合验收。由于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农试站承担民事责任。因农试站在 01年经市政府批准进行了改制,组建了金华天元食品有限公司,而天元食品认为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者是农试站,拒绝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安置房分配到户还应做大量的后续工作。
(二)安置房的造价审计问题。安置房建成后,安置房建房小组委托金华宏誉建设工程审价中心的审价结果大部分拆迁户不认同,提出安置房造价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预算造价成本提高太大,并拒绝交纳后续集资款,是造成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也导致安置房分配无法正常进行。
(三)部分拆迁户要求给予货币补偿政策。1#楼的拆迁安置是经市政府同意给予土地置换集中联建房安置的特殊优惠政策,根据该安置办法,所有拆迁户应与市开发区签订的是房屋重置价补偿协议,若实施货币补偿拆迁人必须申领拆迁许可证,与原先土地安置政策不相符。市开发区与市农业局于3月23日召集22户(未签订协议)进行协商,提出货币补偿标准参照 04年政策执行的方案,但拆迁户不接受,并要求按照现行补偿政策给予落实。由于货币补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使拆迁安置工作陷入僵局。
(四)拆迁户自身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有22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理说协议未签订就不能享受安置房的分配权。另外,部分拆迁户与建房小组意见不统一,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因此,要妥善解决安置房的分配问题,需得到全体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
(五)安置房目前状况。由于安置房建成后无人管理,造成部分电力设施被盗,损失较大,给拆迁安置工作又增加一定难度。
(六)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落实问题。要解决上述存在问题,需落实大量资金,特别是货币补偿与重置价补偿相差巨大。
二、处理建议
市开发区与市农业局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以下解决方案。
(一)明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48户拆迁户均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 06年金华市城市房屋拆迁配套政策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操作:(1)被拆迁房屋以货币补偿的标准进行评估;(2)为避免违反拆迁政策,由市农业局和市开发区确定一家单位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的房屋进行统一收购,并由收购单位与拆迁户按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款为依据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已签订拆迁协议的,应扣除开发区已支付的补偿款;(3)房屋买卖协议履行后,拆迁户享受的安置房分配权归收购单位所有,产权归收购单位处置;(4)22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当中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与收购单位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时,收购单位应与市开发区按 04年房屋重置价评估标准签订拆迁协议,以规范1#楼拆迁的延续性。2、选择安置房的按 04年房屋重置价评估标准执行。
(二)重新审计安置房造价。由48户自行选举4名代表,并选择审计单位委托审价,该审价结果为最终依据。拆迁户必须按该审价标准支付安置房价款,然后开展下步工作。
(三)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选择货币补偿和选择安置房的户数,作为测算拆迁成本的依据。
(四)落实拆迁资金。根据市政办〔 00〕第18号会议纪要和〔 00〕19号抄告单的精神,市开发区已全额支付农业局,属农试站位于申达山庄以东45.75亩土地出让款 00万元,用于农试站等事业单位改制,而农试站改制时,未拨付给农试站。为加快解决该遗留问题,依据测算的拆迁成本,恳请相关部门拨付部分资金给予使用。
(五)拆迁资金落实后,立即开展二方面工作:1、开展安置房建设的后续工作,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完成安置房的综合验收工作,为安置房的分配做好充分准备;2、与拆迁户签订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
(六)根据拆迁户自行约定的分房方案,落实安置房。
三、1#楼居住状况
经查,周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确实给住户带来一定影响,但并不像李文反映的恶劣的居住环境。建设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期确实挖破供水管,但已及时修复,至今未发生供水管挖破情况。用电情况,该楼的供电,是从清大新洋北侧的配电房架接的,今年5月初,由于部分电线被盗,造成停电,并不是建设单位施工切断电源。目前,该楼水、电供应情况正常,生活环境并未受到影响。
四、工作进展情况
市开发区与市农业局于6月5日召集48户拆迁户(实际到会38户)在市开发区大楼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明确选择货币补偿与选择安置房补偿的相关标准及后续工作思路,绝大多数拆迁户表示认可,并肯定我们工作小组前期所做的工作。在会上拆迁户自行推荐了4名代表具体负责下一步工作。会后4名代表与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沟通,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表示将尽力支持拆迁工作,同时也要求市开发区与市农业局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利益,加快工作进程,争取在较短的时间解决好该遗留问题。
市开发区建设局
07年6月12日
市农业局发表:
刘胜平记者:
您转来的有关原农试站1号楼拆迁安置问题的信件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关于原农试站1号楼拆迁安置有关问题,市政府非常重视,去年年底市政府副秘书长马亚平召集了市开发区和农业局有关人员进行协调解决,协调会上明确:此事由市开发区牵头,农业局配合。会后,开发区和我局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即以货币和实物安置并兼的解决办法,即拆迁户要房给房、要钱给钱,而且货币安置可以参照目前市区拆迁安置最新标准。今年3月和6月日由开发区和我局牵头召开了两次拆迁户座谈会,宣讲了有关政策和安置程序。具体处置办法如下:
1、由拆迁户代表委托中介机构对房子造价进行审计,确定房子真实造价。
2、房子造价公布以后,由拆迁户自行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安置。实物安置必须以审计后的造价为准,拆迁户补交剩余房款后,参照原旧房单元、楼层等原则分房。货币安置参照0号楼安置办法。
3、安置所需垫付资金由开发区和我局向市政府打报告申请解决。
目前,4位拆迁户代表已经选出来,有关工作已经按程序启动,我局将配合开发区妥善处理此事。
金华市农业局
07年6月12日
其实当初看了这些部门领导的及时回复很感激,可到现在才知道,我们是高兴的太早了!看看上面的思路清晰,条理明确,看上去是那么回事,可实际呢!开发区有没有用心牵头处理!我们住户的宗旨是,既然你部门确认了,要处理了,就该说到做到,我要质问开发区和农业局是不是说归说,做归做,两码事的?!在4年期间,我们也给上级领导寄出了多少信件,可是为什么都没有结果!试问政府领导你们的职责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