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ET 于 2008-6-9 11:12 发表 
告诉你补贴那几块钱,物管条例里规定就是有的,只不过有人选择发,有人选择不发。换句话说,如果就是为那几块钱,要摊上这么多麻烦事,你要是愿意拿你去干。有没有补贴拿和负不负责是两回事,说的再明白一点,当业主 ...
原来你是......为什么物管条例里规定解除老物管聘用新物管要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你们开过吗?为什么我们多次要求你们和新物管公司所签订的物管服务合同张榜告示,都过去十个多月了,你们张榜了吗?为什么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几年了,从来没有开过业主大会,好不容易等到五月十七日开会,虽然只有二十二人参加,都不让业主发表意见,害怕吗?为什么......太多太多了,这些物管条例里都有明确规定,怎么又熟视无睹啦?!业主委员会所说的通过,即使二十二人都赞同,有效吗!退步说,即使有效,也是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才开始实行补贴,为什么第一届也要拿补贴费呢?虽说也不多,补贴费9420元,电话费和交通费536.5元,合计也就万把块钱,但是这都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为什么不经讨论通过呢?再说,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党员,难道只有这点觉悟,没有补贴费就不能为业主服务了吗?何况自己也是业主呢!再说我们看了国家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都没看到有这条,请问:你又是从那一条那一款领会来的?业主委员会自称"千辛万苦争取来的"物管用房租金所得收益基本用于补贴业委会成员,其合理合法性姑且不论,业主的心中有杆称.我想,如果用"千辛万苦"这样的精神用于管理小区,这该多好啊!也就能得到大多数业主的信任.另外,再告诉你,钱不是万能的,不是人人都钻钱孔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