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讨回这笔赔偿
2007年2月11日晚,两安徽籍兄弟在水果市场附近酒后浔事滋事,无故累及我父母和我舅舅等人。此案曾在2007年2月12日-2007年2月13日的金华晚报上作过连续报道。后经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决,该两安徽籍兄弟除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理应赔偿我家人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3万多元。但至目前为止,该安徽籍兄弟的家人以该兄弟俩已判刑为由,几乎未作任何赔偿。而金东区法院执行庭也因当事人在安徽也无法执行。据了解,该安徽籍兄弟的家境在当地也还算可以,并拥有一辆大货车常年在外跑货运。我想请教群里的律师,我的家人应该如何要回这笔赔偿。或者能帮我要回,我必当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