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助
我是做小 生意的,因为年底要交房租啊等等开支,资金周转不过,想找贷款,那网上查到程成都一家投资担保,可以借三万,了解了情况后他说不用物资抵押,把身份证,户口册,工商执照,税务证传真过去核实,核实完了他说可以代了,然后发了张合同过来,合同上说明借款时间,金额,利率1%一个月,款到后交10%保证金,按时还款后返回80%,(即2400元),最后一条是: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复印件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1000远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我觉得我可以接受,就签字传了过去,然后他说已经叫香港总公司打款到我帐户上,给了我一个号码,让我自己去查,00285230198290,香港的,我查到我帐户上确实转入30000,然后我再打电话给他时他说要先交合同最后一条的1000远保证金才可以把我的贷款转到我帐上,这个我当然信不过,万一我打无就肉包子打狗怎么办,我就说我收到款后不是还要打10%的保证金回去吗?那我这1000块加在上面可以吗?他说不行,我说我只相信实际点的,因为网上有他们公司的地址,我就说那我叫我成都的朋友去你们那里交,他说不行,要本人交,汗.....,我说那我就要去成都进货了,那贷款先缓两天,我去成都进货时直接把1000元现金给你们送来,你们再贷给我可以吗?对方还是说不行。那我感觉多半是骗局,就只好算了,总之,我没收到对方一分钱,发传真和电话费还浪费了我几十块呢,就当我吃亏吧,可是我签了字传过去的那份合同还有效吗?别到时对方找我要钱哦
所以,请教以下这里的行家,谢谢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法律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