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漏洞?
在上周的新闻三秒区新闻中,有读者撰文关于金华电动自行的文章,本人看后感触很深。因从现实的意义上说,当然,我也是只仅仅从金华这座城市的角度上来讨论此问题,金华目前的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多少是存在着很大的管理漏洞的,其表现在于:
一、无相应的地方性文件管理约束。正如那读者所说的那样,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条文,非机动车辆就应该依法行车,最起码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可是,我们却随处可见的情况是,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随意抢道、乱闯红灯的违法现象非常严重,而也正是因为此,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很多。但是,更不幸的是,因为目前所施行的《道路交通法》所维护的是弱者的利益,尽管明显是非机动车的错误,但最终还是由机动车承担责任(此次国家修改交通法应是及时的)。事实上,最终还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了相应的损失。或许,也正是因为此,非机动车才能如此的嚣张,无所顾忌了。那么,在没有国家法律出台管理的真空状态下,笔者建议,市政府是否能及时的出台相应的规范化管理规定呢?从源头抓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当然,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其第一步就是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工作,而这也是需要我们的一些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因现在的电动自行车都是不需要登记的(本人家人也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去派出所询问登记做牌的事宜,告诉的结果是无所谓的,现在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登记了)。可是,就在最近的新闻中,本人得知,国家已经出台了自行车进行实登记的措施,以维护广大自行车车主的利益。既然如此,那么,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否也应该参照此措施,对于电动自行车进行相应的实名登记呢?而后就是牌照的发放。对于有机动车辆的人来说,因为车辆都有登记注册的,在开车的时候都很小心,做到依法开车。可是,没有登记和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却刚好相反,因为没有牌照,就算是闯了红灯,哪怕是犯罪了,也是无从查起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如果每一辆电动自行车都登记在册,并有牌照,且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话,一旦违章了,也就应和机动车一样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本人相信,在以后的时间中,电动自行车违章的事情自然就会少了。
二、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管理。电动自行车之所以能如此的深受广大群众的使用,相比摩托车相比,在于电动自行车的方便和价格实惠。可是,由于电动车生产厂家的原因,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来的时速设计,有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已经和一辆小排量的摩托车差不多,加上电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基本上无声(在白天时),往往让人无从防范。而这也是电动自行车多发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之一。所以,从这一点上,笔者建议,我们的相关部门是否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进行必要的限制呢?
以上两点是笔者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一点陋见,同时欢迎更多的人能参与其中,共同为做好金华市区的交通安全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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