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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业主维权日记(我们要求启动执行程序)

60楼的朋友,你们是那个物管企业,能告诉我们吗?[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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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你们好辛苦啊,你们比其他的小区走前了一步,说明什么呢?你们那里是金华的焦点,有很大的一块利益在里面,在利益面前,没有了规矩或者说有规矩但人为的不执行,这就需要上面一级或上面几级的机构或个人来理顺。慢慢来,以我个人看法,你们现在主要是要采集和保留证据,比如摄像、拍照、录音和采取公证。一些地产的资料物业不给你们可以去房产交易那里去查,只要是合法的有两证的你还怕查不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资料全了,没他们就自己招,有你们脚下的宝地还有你们说的收益还怕没人干。
我原谅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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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现已积累了充分的材料,说白了,打官司打得就是证据,目前还不想打官司,因为我们还相信政府有能力管这件事,建设局法规处的领导已明确表示,乐邦物业如拒不按法移交,他们将进入强制处罚阶段,但愿他们能说到做到。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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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中
我原谅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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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3日    星期二, 阴天
今天已经是节日放假的最后一天了,我们看着乱七八糟的小区,接着业主一个一个焦急的电话,没有办法,我们只好直接给市府办马秘书长电话,要求解决。晚上路灯恢复照明,但卫生仍无人打扫,垃圾越积越多。我们除了继续做业主的思想工作以外,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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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要求小区的业主大家都要有个自觉性,没物业天就掉下来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人人都出点力气,大家动手,还自己一个好的环境。
我原谅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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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I]见字如面[/I]在2006-1-4 14:30:00的发言:[BR]这里就要求小区的业主大家都要有个自觉性,没物业天就掉下来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人人都出点力气,大家动手,还自己一个好的环境。[/QUOTE]
自己动手绝对没意见。但也要先把这个披着人皮不干人事,光长脸不要皮的乐邦物业赶走先,环境差几天怕什么,差了政府才会有人来管。
以下是老沙倡议:
1、如果中国平安不在近期宣布放弃恶意圈钱的计划和向全国投资者道歉,中国证券市场、中国保险市场应该摈弃“平安”;
2、如果基金公司投票支持这一“千夫所指”的圈钱计划,投资者应该赎回赞成的基金!
支持他观点特此转帖,希望读帖的股友也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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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区住顶楼的业主注意:
现在大部分都是新房你们还没意识到,屋顶防水保修期还没到,保修期已到开发商就不管了,漏水先从顶漏,楼下的可以高枕无忧。没维修基金这可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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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I]两街小区业主委员会[/I]在2006-1-3 13:06:00的发言:[BR]60楼的朋友,你们是那个物管企业,能告诉我们吗?[em07][/QUOTE]

婺江物业好像和婺江新村的同一个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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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I]米兰之心[/I]在2006-1-4 21:29:00的发言:[BR]]

婺江物业好像和婺江新村的同一个物业![/QUOTE]
政府官员的小区当然管的好了,就可怜我们老百姓
以下是老沙倡议:
1、如果中国平安不在近期宣布放弃恶意圈钱的计划和向全国投资者道歉,中国证券市场、中国保险市场应该摈弃“平安”;
2、如果基金公司投票支持这一“千夫所指”的圈钱计划,投资者应该赎回赞成的基金!
支持他观点特此转帖,希望读帖的股友也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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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关注中
我原谅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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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和实际走访金华物业管理最好的是婺江新村,有3个原因,1是那里住的都是政府官员。2是物业公司不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子公司,产权很明确。3是物管公司管理比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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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套婺江新村的二手房,请各位提供消息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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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4日  星期三  阴雨
  今天垃圾照样无人清扫,各区块垃圾堆结如山,按市建设局12月31日晚的5点意见,业主委员会办公房也是今天移交。上午,与建设局联系,回答是正在与乐邦公司商谈,下午再联系,回答:商谈无果,我们的力度不够,我们要向市政府汇报,还需要一点时间。看来政府主管部门都奈何不了他们。
最近,市政府强调要做好稳定工作,又遇逢年过节,乐邦物业对小区采取不清垃圾和路灯不亮等激起民愤的行为,这是一种蓄意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稳定,明目张胆给市政府出难题的行为。其用于狡辩的理由是:1、业委会不和他们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2、业主不交物管费;3、严重亏损;事实是:1、乐邦公司违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拒不移交物管资料,使业主委员会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2、不是业主不交物管费,而是业主抵制非法涨价的维权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收费要合理合法,并必须经业主大会决定,对乐邦公司违法确定的物业收费标准,业主当然不能顺从;3、乐邦不会亏损而是暴利,侵占了小区内所有权和支配权都属业主的共用部位、物管用房经营(出租)的收益,并不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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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公司怎能说撤就撤
何生英
     “2006年元月1日起,物管就要撤走了,我们小区谁来管?”近日,市民援助中心收到一封署名为“市区金发惠苑部分住户”的来信,反映他们小区的物管就要撤走了。对此,住户们十分担心,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他们成立业主委员会,尽早解决物管问题。
     住户:物管公司不能说走就走!
     收到该信件后,记者与该小区住户诸女士联系。诸女士告诉记者,金发惠苑小区位于市区环城西路2215号,由金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共3幢房子,近140家住户。上月中旬,金发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贴出公告。内容是:“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放弃并撤出对本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撤出的理由,一是收费低,二是有10%左右的住户不肯缴纳物业管理费,造成物管公司亏损严重。
     诸女士说,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确实不高,120平方米以下的收132元/年,120平方米以上的为142元/年,按照她的估算,物业管理公司收到的物业管理费,仅够支付为该小区配备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名门卫和一名清洁工)的工资,亏损也是看得到的,但物管公司并未向住户公开过财务收支状况。诸女士说,住户手册里有物业管理服务合约,其中有一条是: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由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等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该小区的入住率早就超过60%了,现在已将近90%,因此,诸女士认为,只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费收多少是可以合理调整的,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催讨,金发物业管理公司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但物管公司的答复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得由街道社区组织。
     社区:没有经济实力管
     上月29日,记者与凤凰社区取得联系。社区主任郭云鹤告诉记者,社区于去年11月15日接到物业管理公司“撤出金发惠苑物管”的函。当时社区曾经提出有关房屋维修基金和物管用房等问题,物管公司的答复是,这两项都没有。社区没有什么权利来约束物管公司,也没什么经济实力接手该小区物管工作,所以于次日把情况向街道作了汇报。
     郭云鹤认为,物管公司应该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财务也要向广大住户交代清楚,如果实在不愿意管理,也要等找到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能说撤就撤。
     物管公司:亏损只是撤出原因之一
     金发物业管理公司站前小区分公司经理朱郁辉见到记者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公司亏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总公司决定撤出对金发惠苑的物业管理,不仅仅是因为亏损一个原因,实属无奈之举。
     朱郁辉说,金发惠苑全封闭管理,应该说条件还算是好的,他们配备足够的物业管理人员,给业主提供了很多免费服务。但小区内除了他们管理的由金发房地产开发的3幢房子外,还有几幢私人开发的房子(栖凤楼)。住户觉得栖凤楼的物管工作做得好,绿化也好,于是便骂金发物管公司。但栖凤楼每年收的物业管理费要200多元,比他们高多了。
     上月27日,金发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陈建中告诉记者,这次金发物业管理公司决定撤出的不仅仅是金发惠苑一个小区,站前小区、太阳城附近还有几处原先由他们管理的12幢住宅楼,都准备撤出。金发物业管理公司站前小区分公司管理有12幢房子,配备了19个物管工作人员,每年亏损十几万元。
     那么,为什么住户不愿缴纳物管费呢?陈建中说,原因有很多,如服务不周、自行车被盗、漏水甚至邻里纠纷等等,这些原因中,有的是开发商的问题,有的纯属无理取闹。其实,亏损问题早就存在,公司也都坚持了五六年,除了遭到业主骂外,还得不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创建、创卫职能全部压给物管公司,实在吃不消。
     记者问及金发物管公司撤出后小区物管怎么办时,陈建中说,按照《金华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住宅区交付使用而入住率不到60%的,由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单位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或自行组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管理,并报物业主管部门(建设局,下同)备案。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产生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续聘或改聘。”他们前期的物业管理义务已经尽到了,目前金发惠苑的入住率已经大大超过60%,按照《金华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由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织召开。”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物管公司的责任,当然他们会积极协助。
     物管公司是否一定要撤出,还有商量的余地吗?陈建中表示,如果金发惠苑业主有书面的委托书,说明服务的要求和标准,物管公司按照住户的要求测算成本,再确定物管费收取标准,此事还是可以协商。
     主管部门: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上月30日,记者与物业主管部门市建设局取得联系。该局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张秋荣告诉记者,物管公司说撤就撤是不应该的,金发物管公司当时打报告表示要撤离时,他们就不同意。现在大部分的物管公司都处于亏损边缘,如果都这样说撤就撤,把物管工作推向街道社区,那是不行的。必须等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来决定去留。
     金发惠苑管区民警金亚夫告诉记者,物管公司撤出小区,门卫也将撤走了,新旧交替的空白时期,小区的安全防范还真是个问题。
     一位住户对记者说:“希望街道、社区牵个头,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本报记者何生英)
     后记:昨天,诸女士打电话给记者:物管暂时未撤,但物管人员只剩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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