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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业主维权日记(我们要求启动执行程序)

没办法用行动只能精神支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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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物业跑了,在用欺瞒、哄骗的手法收了部分业主06年半年的物管费后,在未进行任何公示、手续、通知的情况下,卷走了业主的钱,一跑了之了,在06年的第一天!建设局有人参与了处理,不知政府如何处理,且听下回分解。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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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睦社区,新年第一天竟无路灯照明,社区外面一片黑暗,物业公司故意破坏电力设施。今天早上发现该死的乐邦物业的申屠XX和电工拿了一橇棍在我们三楼做贼一样,后来被业主拦住,并发生了争吵,110的同志也来现场,到晚上竟然发现小区路灯都不亮了,难道是巧合?
金华西华广场、宾虹广场
以下是老沙倡议:
1、如果中国平安不在近期宣布放弃恶意圈钱的计划和向全国投资者道歉,中国证券市场、中国保险市场应该摈弃“平安”;
2、如果基金公司投票支持这一“千夫所指”的圈钱计划,投资者应该赎回赞成的基金!
支持他观点特此转帖,希望读帖的股友也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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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  星期日  阴天
由于昨天是乐邦物业声称要撤出小区多层住宅管理的最后一天。业主被乐邦物业拒不移交,又强硬撤出,还采取封闭地下车库,并把撤出时间定在今天零时的做法所激怒,群情激愤。为防止事态恶化,业主委员会除了给有关部门发送紧急报告外,下午又给乐邦物业送函,遭到乐邦戴某的拒绝。更激起了广大业主的愤慨,双方从14时左右开始僵持,惊动了110、城中街道、居委会,乐邦物业的法人代表一直回避,不肯露面。业主越聚越多,我们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赶到市建设局找领导,请求派人到现场协调。费了很大周折,并惊动了市委24小时值班室,建设局房开处处长和老余同志一起到现场,一同前来的还有建设局法规处及监察大队、城中街道、居委会的同志。在到场领导的共同努力下,业主的情绪趋于稳定,但依旧不肯散去。乐邦物业及金龙置业的老板,不知依仗什么,竟然置各部领导于不顾,一直不肯前来商谈解决问题。市建设局的领导们没有办法,只好给他们下了最后通牒:20时10分各方在市建设局房开处会议室开会,过时将进入行政强制处罚程序。建设局的领导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在会议室一直等到20时30分,一直不见乐邦物业的人影,金龙置业的老板一直不接建设局孙副局长的电话,给乐邦物业经理电话,对方说为了安全,要在国际大酒店商议,20时39分对方法律顾问给孙局电话,用命令的口吻让各方在20分钟之内到国际大酒店。在此情况下,孙局请市政府马秘书长催促金龙置业的老总,后马秘书长电话告诉说金龙置业的老总答应不撤,并叫乐邦连夜贴出通告。约22时孙局明确如下5点:
1、要做好稳定业主的工作,建设管理部门要配合,街道、社区要大力配合。乐邦不准违规撤出小区,恢复正常工作,并贴出通告;
2、移交小区物管资料时间定为2006年1月15日前,所交资料在满足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需要后,2个月内业主大会进行选聘物业企业,乐邦公司才能撤出;
3、小区是否可成立多个业主委员会的问题,由法规处对照有关法规,看是否允许,如吃不准,请示市府法制局;
4、监察支队搞清7‰的物管用房数量和具体位置。1月4日解决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
5、由房开处找物管公司,将今晚会议确定的内容,明确告诉他们,口头不行,用书面的。房开处拟文下发各物管企业,做好两个节日期间的稳定工作,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小区,不准撤出,已成立的,要留足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的时间,才能撤出。
今天一早,楼道门口发现又新贴了一份乐邦物业12月24日《告小区多层住宅业主书》的复印件。垃圾无人打扫,雅堂、默相苑大门口保安室有保安,但保安称他们只管保安室内安全,其他不管。
10时20分发现乐邦的申屠彬彬带一名水电工,手拿撬棍进出住宅楼道,摆弄电表箱,被业主发现制止时引发冲突,惊动了110。晚上,小区住宅区的路灯全都不亮,印证了业主对上午乐邦破坏用电设施的担心。接着雅堂的业主来报,车库门被封闭,车辆已堵到大门口,再次激起业主的愤怒。20时左右,保安被迫交出雅堂的车库门钥匙,该处事态才平息。尔后,业主们到西华广场要求保安开路灯,被拒绝。业主给建设局孙局电话,回答正在向市政府汇报。打110,来了2名警察,其中有一名是上午来过的,经警察与保安交涉,也无济于事。21时56分在警察保证在事情未解决前不会离开的劝说下,业主们才回家。
我们不明白,一个小小的乐邦物业,能量竟有如此之大,对他们来说,摆出一付横行天下的架势。
正是:法规政策可不顾,业主权益任侵占,主管部门靠边站,老子最大谁能奈。

2006年1月2日  星期一  阴雨
业委会副主任一早发现自己停在院内的电动车电瓶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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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很多小区业主在维权,和物业公司发生冲突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物管公司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子公司,他们狗仗人势依靠总公司和上面的关系,随意侵吞业主的财产,随意铲除绿化改变功能。千分之七的物管用房不明确不公示,公共部位租赁、广告所得利益窃为己有。
2、小区设计深度不够,工程竣工时评定合格甚至优良,但随着业主的入住和商铺的开业,空调无处装,油烟无处排放,所以就乱敲乱凿,电线乱拉乱挂。本来很漂亮的墙壁被弄的象蜘蛛网,象炮楼的炮眼。花很多钱买的房子搞成如此摸样你说火不火。
3、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甚至有的个别领导助桀为虐,有法不依,违法不纠。
4、物管质量低劣,收费不合理,
5、中国法律滞后、不健全,开发商和物管公司钻法律的空子业主有口难言。
6、中国房地产是新兴产业开始业主不懂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责、权、利分不清。随着各种法规的出台,业主漫漫有点清醒,发现已被开发商和物管欺骗、愚弄好几年了,所以才进行维权行动。
7、维修基金有黑洞。
   这样的事件近期越来越多,严重的要影响社会安定,影响政府形象。金华市政府应该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管理力度。清理开发商遗留的侵权问题。快刀斩乱麻,触犯法律的要绳之一法。抓几个典型,做几个样子给业主看看,增加百姓对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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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刘记者您怎么不发表意见?
我们想听听您的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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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气和先生:
我们两处的业主是同病相连,都是被物业吸血鬼缠身,但我们不明白你所在社区的情况,不然的话可交流打鬼技巧。业主该清醒了,否则血将被吸光。你不清醒,你就是一块肉,物业管家就可随意宰割。你一人清醒还不行,必须是众业主清醒,形成一个强大的自我保护层,抗衡那些吸血鬼砍下的屠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 14:51: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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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模式其实可以借鉴一些香港的经验。
香港的业主是向政府交纳物管费用。政府部门每七年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服务好,价格公道的物管公司。这样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的几率就会小很多。
而且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政府工作人员来和物业公司沟通,可以避免物管公司违法侵占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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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  沁园春雪
江南风光,千里和风,烟雾飘渺,望婺江北岸,一缕妖气冲云宵,凌牙利齿欲把几百业主吞吃掉。须晴日,看政府效果,利剑斩妖。古婺如此多娇,因无数奸商竟折腰,义乌商贩略数买卖,永康电动稍逊风骚。一代天骄,金信证券只识倒腾股票,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两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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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物业好处多
物业管理服务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方面工作内容:一是保洁;二是保安;三是维修。社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具有许多先天有利因素。
居委会(现通称社区)是政府联系居民最基层的组织,既为居民办事服务,也是居民的娘家。社区办物业不仅有助于解决一定的共建经费,以减轻共建单位出资共建经费的负担,还将共建经费来源变“输血”为“造血”。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推动构建和谐社区、营造平安社区、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其好处颇多:
一是自己的家自己管理,能克服由物业公司管理出现的临时、短期行为,有利于社区(小区)长远建设;
二是有利于社区(小区)业主共享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利益,起码不会被他人随意侵吞;
三是有利于解决本社区范围内部分下岗、失业、残疾等群众的就业问题;
四是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居民共商家是,走出当前普遍出现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日益激化的困境;
五是有利于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社区情况和开展工作,也有利于社区居民支持、配合、协助社区的工作;
六是有利于改变目前以追求赢利为目的型的物业管理为服务型的物业管理,大大降低管理成本低,减轻居民的负担,尤其能减轻一些不合理的负担;
七是有利于理顺各方关系,减轻政府部门工作压力,及时化解矛盾。
以上设想的实施,要有一个高素质的社区领导班子做保证,并需要一群为公益事业热心服务的志愿者协助,群策群力,建设一个和谐、平安、文明的社区就不再是一种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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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的总结的很有道理,不把开发商的物管公司哄走,业主的利益永远得不到保障,政府也不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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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的总结有道理,政府职能不发挥,只是一味向"钱"看,当然没有威慑力,说起钱来,这些发房地产横财的老板的腰板比政府的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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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百姓物业擅自撤走后,引起业主群情激愤,晚上20:00左右聚集一起,建设局来了一位姓张的同志.打电话找物业,找不到.只好打电话找房地产公司,后房地产公司来了一位经理,给出意见:元旦三天时间暂不撤离.元旦过后再行解决.
我们这里是江东庭院,是新纪元房地产开发的,当时开发时的宣传是:门口有智能防盗系统,宣传图片上是喷泉、长廊、流水,绿草如茵,业主漫步其中。实际交付时情况是:交付时三通没通,没水、没电、没路、没有线电视,更别提什么喷泉、长廊、流水了,原来喷泉、长廊的地方被改造成了地下车库,还美其名日为了人防工程的需要,小区内杂草丛生,没几棵象样的树,唯一看上去有些年头的两棵樟树,前两天还被房地产公司挖走了一棵。就是这样一个小区,在交付房子钥匙的时候,说不交物管费就不给钥匙。而且物管费还是每平方0.3元,当时是03年12月,而我现在才知道那时的物管费最高的水平不过一个月17元,当时的物管是房地产公司所属的物管公司。在如此的情况下,老百姓物管接手了,我们不知道他们两个公司是否交割清楚,只是知道小区环境依然如此,当05年来收物管费时(每平方0.25元),我们要求物管公司对04年物管费及公用房出租收益的去向进行公示,并提供05年物价批复的标准,同时对小区进行绿化。就是这么基本的要求,物管公司无一样做到,还采用欺瞒、哄骗、威胁的手段收取了部分业主06年的物管费。而在新年的第一天,他们这些无良、无耻的奸商们竟然采用擅自撤离的卑鄙方法来对待他们的衣食父母!!!!!天理何在?!!!!
政府啊,不要让百姓用无比的期望盼来无比的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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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日  星期一  阴雨
业委会副主任一早发现自己停在院内的电动车电瓶、刹车被破坏,差一点撞到公交车上。
西华、宾虹广场的路灯依旧漆黑一片,不明白、不明白,政府职能部门到底是怎么了?
业主们只好又给市委值班室打电话,因为昨天晚上市委值班领导和建设局孙局联系以后,给我们的答复是:碰巧路灯发生故障,查不出原因,明天保证恢复供电。市委值班领导非常生气,告诉我们,由他同孙局联系,让孙局告诉我们原因,并表示,如果事情依旧不能得到解决,四号一上班来找他,他带我们去找市领导。业主对市委值班室的领导表示满意。
其实我们昨天就不相信什么路灯故障的慌言,明明就是乐邦申屠彬彬破坏的,给业主当场捉牢报警,因为及时发现,楼道灯没来得及下手。
12月31日晚上7时20分,有业主曾给电视台百姓零距离热线报料,期望获得援助,没想到值班记者其实很了解两街的物管纠纷,从他的言语中可以听出,他口气生硬的拒绝了业主的请求。零距离栏目在金华百姓中口碑一直挺好,这种记者怎么可以胜任!给栏目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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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管家成了破坏者,幸好我们小区的物管好,不然我们
也跟着………  想想都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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