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华's Archiver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4 15:19

胜平大哥 请您进来看看帮下小女子

[size=4][color=red]胜平大哥 ,请您进来看看帮下小女子,打捞你一些时间了,事情是这样的:[/color][/size]
[size=4][color=red]          八月中旬左右的时候,我在我们金华论坛的招聘版面中看见了金华四通家电公司的急聘帖子,说是他们公司在9月16号有个15周年的店庆,所以想排个歌拌舞节目,我自己原先在学校的 时候呢比较喜欢舞蹈 而且有一定的舞蹈功底,所以抱着试试的心态去报名了,当时见了他们经理后,他说你明天就可以来教了,时间是晚上6.30到8.30一共两个小时,每个小时25元,我当时就问他了,钱是当天结算还是怎么样,他说那肯定要等9月16号以后上报财务才能报啊,那我想想也对总不可能说让他自己先垫,一共排了5天(其中有几天是间隔的,是因为他们自己人不齐要求不练的)5天之后,我突然接到他们电话说这节目取消了,我也问到了薪资问题,他还是说16号以后结算,我想也没事,人家这么大一个企业总不会来赖你这300元不到的钱,结果,刚在几天前,他们四通的人说薪资要稍变动下,只发100元再送件小礼品你。我联系了经理问他为什么原因,他给我的答复是:我们的截取取消了  所以经费报不下来 连这100元都是我自己出的啊。晕 说的好象倒是他很无辜。。。  节目取消不是我的原因  是你们自己的原因为什么要我来承担呢,接着更加狂妄,他说:小蔡啊  你别这么不知趣啊,我就算不给你你又能怎么样,你说排练了5天,你有什么证据啊,你别忘了练舞蹈的人可都是我们自己的内部人员啊,你说你有什么证据,反正就这100元再送样礼品你,你爱要不要。说完就啪。。挂了。[/color][/size]
[size=4][color=red]           四通家店怎么说在金华家店市场也算是一家中上企业了,堂堂一家大公司竟然这样克扣一个刚毕业的女孩子,真的多吗??一共也才300不到点啊  你们至于这样欺骗吗???   你们这样的一个诚信度   有这样的一批领导班子 叫我们金华的市民怎么能放心来买你们的东西啊!!![/color][/size]
[size=4][color=red]            [/color][/size]
[size=4][color=red]          胜平大哥,希望您帮帮我去了解下他们这一虚伪的企业,也就才不到300元哇,[color=blue]我就当我脚踩到了**换了双新鞋子了,又怎么样呢,[/color]我发表这篇文章更主要的是提醒更多的市民买东西去有信用的地方买,千万别走眼了。[/color][/size]
[size=4][color=red]        胜平大哥   真切的希望您去了解下   薪资能否拿回来无所喂  只望你能将这种事这种地方报道出来。这是他们的联系方式:[/color][/size]
            [size=5][color=blue]    [/color][/size]
[size=5][color=blue]他们自己所谓的投诉电话:82472315[/color][/size]
[size=5][color=blue]                             胜平大哥           蔡小女子期待您的回复。[/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蔡小女子 于 2008-9-16 09:35 编辑 [/i]]

天下乌鸦一般黑 发表于 2008-9-14 20:55

哎~这年代垃圾是越来越多啊!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5 00:09

胜平大哥  您在吗  期待您的到来

关沁 发表于 2008-9-15 06:39

四通家电,从来没有买过东西

不过楼主:你的错别字太多了,与你的文化程度成正比吗??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5 12:57

呵呵  抱歉了  因为打时候  太气愤  太激动了zz94 zz94

多多duo 发表于 2008-9-15 13:28

比较难的,你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第三方作证。胜平出面可能也搞不太定的!这年头红口白牙的

hata89 发表于 2008-9-15 20:13

自己出个几百,找几个民工兄弟,把人揍回来就好了!

都石 发表于 2008-9-15 20:27

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怎么能言而无信呢,小女子,我支持你,从此不买四通的东东!你就当初涉社会交的第一笔学费。

急速狂飙 发表于 2008-9-16 08:38

看他那店生意也不是很好么

刘胜平 发表于 2008-9-16 09:37

一楼网友:
   对不起才看到帖子,记者会与四通公司联系。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6 09:41

谢谢您了   刘大哥

陈胜吴广 发表于 2008-9-16 14:23

太不厚道了   以后就几百块钱的要马上让人家先垫付。既然是大企业  又是经理  不是几百都垫不出的。

一开始就付钱不爽快   到最后真要结算的时候还会找没发票报不了等借口的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7 13:12

刘大哥   期待您的 回复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18 16:19

刘大哥   期待您的 回复

dong1 发表于 2008-9-19 19:29

哦四通的大门在哪都不知道呢?还有这样的事???????还想走进去看看的呢?????????????

蔡小女子 发表于 2008-9-20 11:39

刘大哥   期待您的 回复

xuweihai 发表于 2008-9-20 16:39

希望不太!中国特色社会主主义,不是民主法制国家!

q1a2 发表于 2008-9-23 23:58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

lasd 发表于 2008-9-24 10:25

如果做生意的人嘴巴说说只当放屁,难不成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订立合同双方按手印?那这样的人不是骗子又是什么?

灰色天空 发表于 2008-9-24 19:38

找小周
让他上上电视

yyr 发表于 2008-9-25 16:59

从贴子看,四通这么点钱都想赖,太没有诚信了。假如到那儿买到质量不好的东西更不用想叫他们赔了。

有梅无雪 发表于 2008-9-27 12:51

同意楼上的观点,太没诚信了!

刘胜平 发表于 2008-10-14 09:53

一楼网友:
    10月10日,记者收到金华四通公司詹卫民发来书面答复,请你阅读。
刘记:
    您好!
   本人是四通家电人事负责人,是蔡小姐网上所述的当事人,现特将事情的经过和个人看法简单阐述如下:
9月份我公司要在举行15周年店庆重大活动。办公室人员在金华论坛的招聘版面上发了急聘“舞蹈老师”的贴子,当时我们希望能够招到专业的舞蹈老师在三天内帮我们排出一个较大气的切适合我公司大庆的节目。这对于真正的舞蹈老师来说是小事。蔡小姐非常自信的来应聘,我们也就同意。在排练的第一晚我们让她把整段舞蹈跳一遍,她说还没有排好,先教最难的,难的跳下来其他的就快了,结果五天时间里没有给我们展示整首歌的舞蹈动作,只教了三分之一左右的歌词及动作,由于我们都是员工没有舞蹈基础,加上所学的难度大,很多人都有没有信心了,所以就出现了人员不齐的事情。作为一个教舞蹈的老师看到这种情况应该马上结合我司员工的素质对舞蹈的动作及进行调整和编排,排出适合我司员工的舞蹈,但小蔡没有这么做只是按原先的方案在教。通过那几天的接触,我看到了蔡小姐的能力和水平,所以就产生了停止排练舞蹈的想法,但是从她的自尊心考虑,我们没有当面提出她的能力不够一事,只是说停止排练。
    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企业有企业的流程和规定,当时我们请老师的目的一是为了店庆,二是能通过这个节目提高公司的节目档次而考虑的,我们所有排练节目的员工都是无私奉献的。为了节目能圆满完成还特向公司报批了舞蹈培训费用,但是我们看到一周后不要说舞蹈没成型连基本框架都没出来,看到离店庆的日子越来越近,我们心里非常着急,经考虑后我们决定放弃了这个节目。当时我个人答应蔡小姐要给予支付工资,就让她等到16日以后再说了。由于节目取消,费用当然批不下来,因我个人当时承诺过蔡小姐,所以我决定个人拿出100元,另外给她一个价值200元左右的电饭煲给她,我想总价值也超过了我承诺的价值。
    事前事后我们多次与蔡小姐沟通都未有结果,并邀请她能亲自到四通家电来与我当面协商解决,我们不是不给钱,我们想把事情解决好。但是多次邀请蔡小姐,她都以有事为由,多次推拖。另人没想到她不但不和我们协商,还在网络上散发严重违背了事情的真实性的帖子,这不仅对四通家电的形象有所损毁,更重要的是诋毁了我的个人名誉,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本人要求蔡小姐发贴公开道歉,还我个人清白。并保留追究其侵犯个人名誉权的权力。
另烦请刘记今后在对网友发贴真实性给予调查确认后再给予发布,避免出现对当事人不公而造成有损个人名誉和公司声誉的事件再次发生。还有请蔡小姐前来我司找本人协商此事。
    以上事件处理只代表本人行为,于四通家电无关。
                     金华四通公司詹卫民
                   

fuweixing 发表于 2008-10-14 15:38

楼上的答复看了就不爽。还好我10.1的电器都是在国美买的。

fuweixing 发表于 2008-10-14 15:45

以前在四通也买过空调,不过还没坏,也就不知道服务好不好。那天在国美就和服务员吵了一架。可惜钱都付了。

965171 发表于 2008-10-15 21:09

所以我决定个人拿出100元,另外给她一个价值200元左右的电饭煲给她,我想总价值也超过了我承诺的价值。zz95 zz95 zz95 zz95 zz95

ET 发表于 2008-10-15 22:20

这个四通经理真是无耻啊,自己描述的和楼主描述的并没有太大区别。凭什么让别人白干活不给钱,还在这里威胁,说什么诋毁了你的个人名誉,你有个什么名誉?毫无信用可言。还有只要你一天是四通的经理,你就代表四通,你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四通。

兔儿乖 发表于 2008-10-16 09:47

刘大哥,为啥俺的帖子被删了?俺只不过也反应了一些问题,难道也涉及到四通家电的利益了?所以才被删了?难道说真话现在违反你们这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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