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华's Archiver

俊采星驰 发表于 2008-3-10 22:54

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本人一直在某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养老保险一直以每月发放188元现金的形式缴纳,现该单位与我解聘,请问我能向该单位提出索赔吗

刘胜平 发表于 2008-3-11 09:39

一楼网友:
     记者将你提出的问题转请参加明晚网上法律援助活动的律师为你解答。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08-3-11 18:07

zz96 ? ? ?浙江省金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充当当代刘文彩???zz95
  最近发现中国有史以来一件最卑鄙、最无耻、最下流、最肮脏、最腐败、最黑暗死不悔改的民事错案!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全身汗!
   原来中国的法院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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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红 发表于 2008-3-12 19:22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要求补足相应的养老保险。但这里面你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俊采星驰 发表于 2008-3-14 13:16

请问这个索赔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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